法制網見習記者韓宇 法制網記者張國強
  今年3月,沈陽某大學圖書館南側路上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教師隋某持刀將就讀於該大學大四年級的女友劉某殺害,此案曾引起全國關註。昨天上午,在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隋某在庭審中後悔不已,自願認罪,隋某和劉某父親都表示聽從法院判決。
  今年3月21日10時許,沈陽某大學南院圖書館南側路上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身為沈陽某中學地理教師的隋某持刀將該大學外國語學校大四女生劉某持刀扎死。行凶後的隋某提刀駕車逃離,於當日11時許投案自首。關於這起案件的圖片、文字報道迅速傳遍網絡,引起全國關註。
  經審,隋某交代因感情糾紛持刀將劉某殺害。
  隋某與劉某相識於2012年8月,劉某給隋某女兒做家教。由於家裡貧困,劉某暑假期間並沒有回家,而是留在沈陽做家教。隋某離異多年一直獨自帶女兒生活,女兒英語成績不太好,隋某便想給女兒找個家教趁暑假好好補補,劉某因此走進了隋某家。
  在當家教過程中,隋某和劉某談得來,便處起了男女朋友。
  據隋某稱,這場戀愛中他付出了許多,認為兩人的感情也已經發展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了。然而,今年年初劉某從老家過完春節回來後,向隋某提出了分手。
  無論隋某如何極力輓回這段來之不易的感情,劉某都沒有答應。為了躲避隋某的糾纏,劉某更換了原來的手機號碼。案發當日,隋某開車前往沈陽某大學去堵劉某,想和劉某好好談談。
  在該大學南院圖書館南側路上,隋某堵住了劉某並極力想輓回。兩人談了幾分鐘,劉某始終拒絕,並向隋某表示家中已經給她介紹了新男朋友。
  聽到這裡,隋某失去理智,從身上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尖刀,向劉某連續扎了10餘刀。
  當看到劉某倒在血泊中,隋某才緩過神跑回車上逃離,跑到沈陽市鐵西區鐵西廣場附近時,隋某撥打了110報警投案自首。
  庭審中,隋某向劉某父親多次道歉,劉家人則提出了民事賠償,要求法院判決隋某賠償各項損失50餘萬元。
  由於隋某自願認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雙方對於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只是對量刑上有一些爭議。
  隋某律師表示,隋某自願認罪,認罪態度較好,而且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交代犯罪事實,建議法院依法酌情從輕處罰。
  隋某和劉某父親都表示一切聽從法院判決。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法制網沈陽10月29日電  (原標題:因感情糾紛釀校園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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